缴纳固定资产税・都市计划税

〇什么是固定资产税?

每年1月1日之时,拥有土地・房屋(住宅、店铺、工厂、事务所等)・折旧资产(用于业务的构筑物・机器等)的人士必须缴纳的税金。

横浜市在每年4月上旬向纳税对象者邮寄“缴纳通知书”。

 “缴纳通知书”记载的纳税金额请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。

有1年份1次缴纳的「全期用納付書」和第1期~第4期的各期缴纳的纳税单。

哪个纳税的方法都可以,请你自己选择。

按每期缴纳期限如下。

第1期:4月末

第2期:7月末

第3期:12月末

第4期:次年的2月末

※月末是星期六、节假日时,其第2天为纳税的期限。

〇什么是都市计划税?

每年1月1日之时,根据都市计划法在城市化地区内拥有土地或房屋(住宅、店铺、工厂、事务所等)的人士必须缴纳的税金。与固定资产税一并缴纳。

有关固定资产税・都市计划税的详情,可浏览以下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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