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不要把用完的电池混在可燃垃圾里

由于小型家电、充电宝(行动电源)和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等原因引起垃圾车冒烟・起火的事故很多。
把无法取出电池的小型家电、与含水分的垃圾等分开放进不同的袋子倒出,或者投进小型家电回收箱。

① 如果和含水分的垃圾同放一个袋子里的话,收集时受到很大的压力,可能会冒烟・起火。
② 与含水分的垃圾等分开放入不同的袋子里。

<小型家电回收箱>
未满30cm×15cm的小型家电、请投进区役所等设置的粉红色箱。请协助回收利用。

<小型充电式电池回收箱>
可取出的电池或充电宝等请勿作为可燃垃圾倒出,请投进黄色箱。

小型家电回收箱和黄色回收箱在各区综合庁舎、收集事务所、区民利用设施(一部分)、市庁舎也有设置。